高新技术企业奖励
甲工业企业,注册在桂林高新区,该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.5亿元,年利润总额近600万元。在我公司的策划服务下, 2018年11月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。
①该公司2018年按1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,节税600X 25%-600X 15%=60万元。
②2019年获得25万元奖励,其中自治区科技厅奖励10万元,桂林市科技局奖励10万元,高新区科技局奖励5万元。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补助
乙工业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, 2018年度损益如下:
营业收入50000万元,研发费用1000万元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:2300万
元。
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: 1000x 75%=750万元。
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:2300-750=1550万元。
③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%。
④税前加计扣除750万元,抵减企业所得税112.5万元(750x 15%)。
⑤乙企业2017年研发费用800万元,2018年可申请研发费用增量奖补36万元。
延长亏损弥补年限
丙工业企业,2014年度至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下:
①丙企业于201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证书注明发证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,有效期3年,则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属于高新技术企业,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各项优惠政策。
②如2020年所得为2400万元,弥补2014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500万元;弥补2015年亏损1200万元;弥补2016年亏损100万元,可以用2021年至2026年所得弥补,即弥补年限延长至10年,弥补亏损后, 202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零,则应交企业所得税为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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